Page 475 - 张家口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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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简述
3.分类与编目
即对已征集到手的史料进行分类、编目和存档。
按照文史资料工作在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分类惯例,根
据史料内容大致分为政治类、军事类、工商类、经济类、科技
类、教育类、文化类、民族宗教华侨类、社会生活类、人物类
等,有的可以根据稿件需要自行分类。
在目录中除有必要的分类外,还要有必须的项目,主要包
括:稿件的题目、作者、字数、类别和存档卷号。此外,还可
根据需要设:来稿时间、刊否、作者信息、备注等项目。
除史料的文字档案要编制目录外,其他所有的相关资料,
如照片、音像、信函等也都应该建立相应的档案目录,并归档
保管。
(二)文史资料的专题化、系列化
文史资料的专题化、系列化是文史资料积累到一定程度的
产物,是在整理、研究的基础上赋予文史资料利用的一种新的
形式。它的主题更加突出、鲜明、集中,可以使读者对某一历
史事件或人物有更加全面、系统的了解。
1.专题化的基本要求
立题要准。专题化的首要问题是选定什么题目,既要考虑
选题价值,又要考虑资料基础。一般说题目不宜太大,大则容
易泛泛而失去重心;也不宜太小,小则细枝末节而失之浅薄。
确定选题时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不可勉强,没有一定的史料基
础而强为之,就会失去存史价值;史料太多一味堆砌而无精选,
就会粗制滥造。
选材要精。专题化必须坚持精选精编的原则,认真做好去伪
存真、去粗取精的篇目筛选工作。筛选的主要标准除了必须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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