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6 - 张家口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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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填发土地证的一段经历

                                                              左璞

                                      张北县在 1949 年 3 月基本完成土地改革任务的基础上,
                                为了激励全县农民热爱并维护土改成果,努力生产、发家致富
                                的积极性,在中共张北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下,于当
                                年冬季在全县范围开展了发放土地证的工作。当时任张北县三
                                区(二眼井区)里坝沟小学教师的笔者,也由领导指定参与了
                                这项工作。现将这段经历简述于下:
                                     1949 年冬学校放寒假后,接到通知:不让我们教师休假,
                                而让带上行李到区政府集中。我们报到后,区委书记伊德和、
                                区长王蔚然即给我们讲发土地证的意义和作法,全面部署此项
                                工作。我被分配在南小区工作,组长由县文教科教导员韩君行
                                担任,组员有南小区的刘耀川、张毅先、何若修、吕子圣等几
                                位教师和部分有文化的移民以及当地熟悉地亩丈量折算的老农
                                等。我们先从鹿尾沟行政村开始,连续搞了张明村、八岔沟、
                                坝土沟、张家湾、朝阳窑、哈叭旗等七个村的发证工作。每到
                                一村,都要经历宣传发动、组织自报、评议员评议、填发正式
                                土地证等几个步骤。
                                    张北县当时的土改,因为是“本着满足贫雇农对土地的要求,
                                按人口、劳力平分或进行调剂的原则”进行的。虽然当时也强调了
                                “不侵犯中农利益”的原则,但由于某些土改工作队员受“左”的
                                思想影响,部分地方也出现了侵犯中农利益的行为。因而经过五月
                                底在全县开展的纠正土改偏差的工作后,部分贫雇农并没有真正从
                                思想上接受“经过土改分得的土地就是自己的财产”这一概念,还
                                有犹豫观望思想;有的贫雇农分到土地财产后,又产生了“穷光荣”
                                思想,不珍惜土改成果,不积极从事生产,而是出售土地;还有的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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