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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县民间社火概述


                                                           程少林

                                    社火这种民间文艺活动,相传始于隋唐时代,至今大约已
                                有一千二百年之历史。社火为宣化县人民最喜欢的自娱性文艺
                                活动,每逢春节、元宵节尤为盛行。在解放前,每年春节期间,
                                各个村镇都要建立《三官社》或“同乐会”,组织每年的社火活
                                动。在一般情况下,《三官社》或“同乐会”都是村里有钱有势
                                的人出面筹划,由爱好文化娱乐者组成,有的 3-5 人,有的 5-7
                                人,也有 7-9 人的不等,负责送拜贴,按户挖粮筹款。确定活
                                动形式和规模以及参加者的待遇,外出购买需要的东西,组织
                                活动人员进行排练,最后结算账目。解放后,劳动人民翻身当
                                家做主人,这种社火活动一般都是村里领导干部出面组织,根
                                据本村的经济情况来确定其规模大小、人员多少。若遇丰收之
                                年,那将会大大地热闹一番,让村里的父老乡亲过个红红火火
                                的春节和元宵节,以此而感到村里的自豪和骄傲。若碰上灾荒
                                年,活动规模缩小或偃旗息鼓,以待来年好收成。
                                    宣化县社火活动内容相当丰富,形式多种多样,有秧歌、
                                高跷、背阁、舞狮、斗龙、跑驴、旱船、摔跤、焰火、灯会等,
                                丰富多彩、琳琅满目,充满浓郁的生活气息和喜庆色彩。解放
                                以后,宣化县广大文化艺术工作者和民间艺人相结合,对民间
                                艺术不断进行挖掘、整理和改革,使民间的社火活动更加绚丽
                                多姿,新颖健康,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一、秧歌。扭秧歌是我县广为流传的一种民间歌舞艺术。舞姿
                                优美,活泼大方,唱腔高亢,悠扬动听。每逢春节、元宵节,各乡
                                (镇)、村都要组织能歌善舞者扭秧歌。秧歌队身着鲜艳的服装或
                                扮成戏剧中的各种角色,分为二行,踏着欢快的锣鼓点,在街头巷中
                                有节奏地舞之蹈之。秧歌队形千变万化,花样繁多,清场时,在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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