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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房地产六十年回眸




                                代进行的落实私房政策工作中给予了落实和纠正。
                                    再说说居民住房情况。解放初期城市人口较少,居民生活水
                                平低,所以住房并不十分紧张。除了机关团体工作人员政府安排
                                宿舍外,一般群众大都从私人手中租房居住。房管部门每年从收
                                入的房租中也要拿出一定比例来新建一些居民住房。有关资料统
                                计,1949 至 1970 年房管部门新建住房 7 万多平方米,解决了部
                                分职工居民的住房困难。但由于公房租金很低,房管部门除保证
                                房屋维修外,拿不出更多资金建房。而城市人口在不断增加,厂
                                矿、企事业单位除少数大单位自建家属宿舍外,多数单位还是依
                                靠政府、社会解决职工住房。在这种情况下,城市住房状况越来
                                越趋于紧张。据房管部门统计,1977 年末我市城市人口人均住
                                房居住面积只有 3.5 平方米,结婚无房户、两代甚至三代人同室
                                居住的拥挤户、不方便户有 7000 余户。那时,能住上有上下水、
                                暖气的楼房对大多数居民讲还是遥远的梦想。
                                    面对日益紧张的群众住房问题,从 1972 年起,市政府每年
                                从城市维护费中拨出一定数量资金建造住房。1973 年至 1982
                                年市房管部门共建设居民楼 106 栋、平房 676 间,建筑面积 20
                                多万平方米,再通过调整分配相结合,先后解决了 6000 多户居
                                民的住房问题。
                                    但是在改革开放前实行的福利性住房制度下,建房资金只
                                有投入、没有产出,国家的住房包袱越来越重。那时公房租金很
                                低,1977 年调整后的住房租金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平均仅为 0.20
                                元,单位还要给予三分之二的补贴。这种状况严重制约着房地产
                                业的发展。尽管政府下了很大力量建房,但对于浩大的要房大军,
                                犹如杯水车薪,供求矛盾越来越突出。笔者那时在工作中接待
                                过不少要房的群众,他们的实际困难、渴盼住房的神情真是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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