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2 - 张家口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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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京述职,7 月初奉派为蒙藏委员会委员,军委会又派赴绥远
视察当地复员工作。12 月傅作义部队进驻察省,傅任察绥绥靖
主任兼察哈尔省政府主席。傅主席邀余返察,主持察绥两省蒙
旗工作,成立察绥蒙旗福利委员会。在任期间,一扫满清政府
对蒙胞所施之愚民政策,以提高少数民族之知识水准及改进其
生活,为治理边疆之基本准则,亦为协和整个民族,实行平等
民主,以提高全民生活。
1947 年 3 月 27 日,奉中央褒奖令,内开:“查张季春组织
抗敌团体,激发青年爱国思想,指导抗敌工作,密秘联络蒙籍
要员,令其相机反正,打击敌寇,颇著功绩。为人深明大义,
守正不阿,被捕后坚贞不屈,足咨矜式,应予明令褒奖,以资
表彰。此令。”同今 8 月 6 日受勋,颁发六等云麾勋章及胜利勋
章各一座。
1948 年 1 月 21 日,余当选为立法院第一届立法委员,5
月 3 日赴京出席立法院会议,七百余位委员共聚一堂,研讨国
事,奠定民主宪政基础。讵意内战失败,余携眷离京,辗转南
昌、桂林、广州,沿途颠沛流离,形同流之难民,苦不堪言。
长子依仁年仅九岁,小儿洪生出生未及两月,随同栉风沐雨,
殊感伤痛。所幸 1949 年 9 月 14 日,安抵基隆,旋置家子台中
市。然双亲年老滞留北平,长女秀珍、次女秀芝未及携来,骨
肉离散,实为此生一大憾事,每一思及,深为痛心。
卅余年来,飘泊于海岛之上,余忝列议坛,仍坚持教育救国
之信念,故始终参加教育委员会,迭被选为该会召集委员,共历
十一会期,审查法案担任主席,不辞辛劳。曾配合政府政策,制
定九年国民教育条例,以提高国民教育水准;修改大学法,增设
研究所,培植高深科学技术人才;且以师范教育为教育之母,亦
即国防精神教育之源,乃主张各级师范学校,应单独招生,加强师
范毕业生服务之重要性及责任感;复制定私立教育法,严格监督
少数私立学校滥招学生,增收学费,假私人兴学之名,而图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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