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1 - 张家口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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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张家口三地组织军律会议,由当地最高军事指挥官,指
                                挥审判抗日案件。6 月 2 日,余被押解至张家口驻蒙军最高指
                                挥部审理,以抗日证据确凿,6 月 23 日判处徒刑 15 年。其余
                                工作同志判处徒刑者十余人,刑期三、五年不等。但在伪蒙政
                                府及伪蒙军中任职俺护身份,而参与我方工作之同志武钧玉、
                                李锦章、杨金声、崔兴亚、张葆之、刘长荣等,则均遭惨杀。
                                余被禁锢于张家口第一监狱,自斯始免于死,可谓虎口余生矣。
                                然铁窗生活,脚着铁镣,日进豆粕粗食尚不能饱,且需在工厂
                                服劳役,苦楚情况,于今实难形容其万一。尤以每逢严冬,疫
                                病流行,狱中每日因冻馁折磨而死者,不知凡几。余意志坚定,
                                力安心神,坚信日日寇决不能灭之我国,且彼终必覆败。
                                   1945 年 8 月 15 日,日寇宣布战败投降,伪蒙政府主席及
                                伪蒙军总司令李守信,派人前来迎余出狱,余以日寇既已投降,
                                我军必于短期内前来接收残局,脱余劳狱之灾,遂予拒绝。8
                                月 22 日,日寇因苏联军进占察北,当夜迅速撤退。23 日晨余
                                始由学生那焕章(监狱科长)陪同出狱。囹圄生活共计五年七
                                月之久,“度日如年”之情形,实已真确感受矣!未几,张家口
                                由共军迸驻。交通阻滞,余乃暂留张市。亲友学生纷纷至余所
                                住之春兴隆商号探视。中共以余在察、绥两省声望素著,多方
                                探察行踪,余因甫行出狱,身体衰弱,不愿多会宾客,中共人
                                员疑余有所企图,乃派人将余及三弟秉武一并拘押于张垣公安
                                局,数度审问,余赋性耿直,忠诚爱国,明告以抗日救国任何
                                人不能谓其有罪。
                                   1946 年政治协商会议开幕,察省复员协进会及各方友人,
                                屡陈余蒙难经过,转请中共代表团开释,经周恩来代表具名函复,
                                “已电请延安转令张家口市政府查明办理”。惟等待数日毫无讯
                                息,又向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郑、叶、饶三委员报陈余在抗日期
                                间被浦经过详情,请予开释。复函云:“已令张家口市政府查明释
                                放”“追至 1946 年 4 月 19 日,始得恢复自由。1946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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