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0 - 张家口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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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曾任《绥远省通志》馆总编辑和《阳原县志》编修馆之总纂,
                                经过四年时间,为绥远省和本邑阳原县,亲笔编写了此两处之
                                地方志。
                                    《绥远省通志》一九三一年着笔,一九三四年编写完毕。
                                是书为革痴先生的《方志学》提供了大量的素材。《方志学》初
                                稿,也为是书提供了凡例,所以《绥远省通志》,为当时各省写
                                《通志》之典范。
                                    《阳原县志》是书是在杨笃《西宁县新志》之基础上编修
                                的,一九三四年出版。
                                    一九三一年,当时阳原县长刘鸿儒,拟定编修《阳原县志》。
                                自任县志编修馆馆长,当地士绅宋凤歧、李崇熙任副馆长,开
                                始编修县志,工作就绪,缺少主编。翌年,恰遇刘鸿儒县长调
                                职,徐冰县长继任。徐系革痴先生之契友。宋为先生之先师。
                                先生应契友徐冰县长和先师宋凤歧士绅之邀请,遂任《阳原县
                                县志》编修馆之总编辑,为本邑撰成《阳原县志》一书。

                                                   发扬祖风       疏财济贫

                                    “九·一八”事变前,泰棻先生每年寒暑假必返里省亲。
                                且每次回家一定要对本族和亲属之青少年,进行前途教育。一
                                九三〇年,其父景清公仙逝后,先生寓居北京市羊市大街四十
                                八号海棠轩,也就不回乡梓了。一九三九年,先生之母赵太夫
                                人辞世,亦未返乡送葬,仅给寄回一笔数目可观的埋葬费。并
                                致信委托族长李公晓峰将其家之财物,分给宗族之贫困户。
                                    泰棻先生之本族伯父李一清公,因无嗣故辞世三十余年,
                                一直决定不下继承人,未能安葬。一九四〇年,一清公之妻王老
                                夫人逝世。家中尚遗每年收入三百八十多石(每石约四百斤)租
                                粮。为了继承问题争执不下。于是李氏宗族之族长李公周卿,倡
                                议泰棻先生为继承人。并亲赴先生任所北京大学商量,先生慨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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