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9 - 张家口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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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亚蒨同志来信之四

                                连仲同志:
                                     九月八日惠书奉悉。所谈“九月八日”定为宣化第一次解放
                                的“史证”真是令人气愤莫置……如果创造历史的人见地(经反
                                复查证过)的一致见解还认为不足为据的话,世界上何寻真理在?
                                也该打个“?”了。……中央档案里有无资料获存,我不知道。
                                若无有,原也不足为怪。然而,“依延安的报纸为准”,那么首先
                                要追溯延安报纸的根据是哪里来的?从根到梢地查到底,可清楚
                                印证了一个军事上的规定原则,总部发的或以新华社总社发的军
                                事消息,它们都以当时的晋察冀军区的战报为依准;而新华社发
                                的战讯,也是以我区分社发布的新闻为依据。军区或晋察冀新华
                                社的依据,也绝非由他们自己随意之作,他们的根据,便是作战
                                部队的战斗报告(战讯)为根本,而作战部队的上报战情,对上
                                级讲则不会(也不允许)有只字之讹。这个,可由作战部队的作
                                战同志为证。我这个军事报道参谋,其职责是专写战报发战讯的主
                                要一员,当时的作战科长郭远则同志调任十团参谋之后,继任者便
                                是王一新(后来的黄克诚办、军委办的负责人之一)。而实际上,
                                新华社所发的战讯,无不根据我的战讯冠以“新华社发”的名义。
                                说回来,消息的来源,迄自我的战讯始。这是个“总”根子。这个
                                总根子,是我作战当天十二时前返张家口之后,即刻写了送审于段
                                苏权和詹大南、陆平(当时的副政委)三同志的。至于延安报纸因
                                何故发布“九月八日”之说,继先同志和您的论证文章里所怀疑可
                                否因某种“军事”或“政治”考虑才如此更改?这种情况是绝对不
                                会的。因为这在我军的宣传方针上无任何先例可循。随意更改军事
                                战讯是不允许的。话说回来,我不仅要忠于职守依战斗发生的时间、
                                地点以及战斗的发展报道事实,而且本人又是战斗的亲历者——我
                                亲自随了冲锋的第二波登上城垣,而且在没有指挥员在场的情势
                                下主动担当了指挥责任,命令重机枪朝负隅顽抗之残敌予以歼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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