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3 - 张家口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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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对少数民族的政策及党务工作
杨润霖
一、国民党对少数民族的政策
国民党在南京成立伪政府,虽宣称“继承总理遗志,实行
三民主义,对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并扶助之,使之自决自治。”
但在二十多年的统治时期,对各少数民族的事务处理可见其大
概。为了应付苏联支持外蒙古独立,英国凯觎西藏,在南京成
立一个蒙藏委员会,以四川省人石青阳为委员长,山西省人赵
丕廉为副委员长,准许内蒙古每一个盟派代表二人,每一个特
别旗派代表一人,在南京成立内蒙古各盟旗代表联合驻京办事
处,做为联络机关。由代表选出吴鹤龄为主任主持工作。此外
“对少数民族一律平等并扶助之使之自决自治”也未见任何实
行,而所实行的是大汉族主义同化政策。
一九三一年,内蒙古各旗代表到南京向伪政府请求准许内
蒙古自治,取销各旗王公。当时伪政府答应加以考虑,将各旗
人民代表酌情加以任用:太卜寺旗代表恩克巴图任伪政府委员,
土默旗代表巴文竣任立法院委员,克什克腾旗代表乐景涛任监
察院委员,喀喇沁中旗代表白云梯,喀喇沁右旗代表吴鹤龄任
蒙藏委员会委员,其他各旗代表也给予不同等级的任用。对准
许内蒙古自治取销各旗王公,则闭口不谈。
一九三一年九月十八日,日本军队向我东北发动进攻,不到
一年时间东北三省和内蒙古东部各旗也同时被占领。内蒙古西部
各旗王公感受威胁,于是联合起来并团结一部分青年在内蒙古西
部百灵庙开会推德穆楚克栋鲁普为首于一九三三年向南京伪政府
请求准许内蒙古自治,以便团结各旗力量抵抗日本军队的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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