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3 - 张家口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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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对少数民族的政策及党务工作


                                                         杨润霖


                                             一、国民党对少数民族的政策
                                    国民党在南京成立伪政府,虽宣称“继承总理遗志,实行
                                三民主义,对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并扶助之,使之自决自治。”
                                但在二十多年的统治时期,对各少数民族的事务处理可见其大
                                概。为了应付苏联支持外蒙古独立,英国凯觎西藏,在南京成
                                立一个蒙藏委员会,以四川省人石青阳为委员长,山西省人赵
                                丕廉为副委员长,准许内蒙古每一个盟派代表二人,每一个特
                                别旗派代表一人,在南京成立内蒙古各盟旗代表联合驻京办事
                                处,做为联络机关。由代表选出吴鹤龄为主任主持工作。此外
                                “对少数民族一律平等并扶助之使之自决自治”也未见任何实
                                行,而所实行的是大汉族主义同化政策。
                                    一九三一年,内蒙古各旗代表到南京向伪政府请求准许内
                                蒙古自治,取销各旗王公。当时伪政府答应加以考虑,将各旗
                                人民代表酌情加以任用:太卜寺旗代表恩克巴图任伪政府委员,
                                土默旗代表巴文竣任立法院委员,克什克腾旗代表乐景涛任监
                                察院委员,喀喇沁中旗代表白云梯,喀喇沁右旗代表吴鹤龄任
                                蒙藏委员会委员,其他各旗代表也给予不同等级的任用。对准
                                许内蒙古自治取销各旗王公,则闭口不谈。
                                    一九三一年九月十八日,日本军队向我东北发动进攻,不到
                                一年时间东北三省和内蒙古东部各旗也同时被占领。内蒙古西部
                                各旗王公感受威胁,于是联合起来并团结一部分青年在内蒙古西
                                部百灵庙开会推德穆楚克栋鲁普为首于一九三三年向南京伪政府
                                请求准许内蒙古自治,以便团结各旗力量抵抗日本军队的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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