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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协商了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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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代表候选人等重大问题。在历次重大问题的协商中,由于贯彻
张 了民主协商精神,吸取了各方面的意见,沟通了政策思想,不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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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 使议案益臻完善,同时对团结和发动各界人民正确贯彻政策、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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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 动工作,有着重大意义。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市各界人民代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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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议的决议和本会协商通过的各项方案,本会均号召和推动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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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人民代表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精神和决议向各界人民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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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传达贯彻,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成为全市各阶层人民奋
280 斗的方向和目标。对本会全体委员会议协商通过的各项议案也
及时号召各界人民代表广泛宣传。大力推行并以自己的模范行
动带动群众贯彻执行。为协助政府贯彻政策,密切与人民群众
的联系,曾拟定了“各界代表联系工作的规定”及以通过写信和
个别访问等办法,了解各界人民群众的反映和要求并协助解决。
对有明文规定的问题,都根据政策进行了耐心的解释和答复,对
本会不能解决需提交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均提请政府
及有关方面根据情况作了妥善处理,基本上做到了“有着落、有
交代”,使代表和人民群众感到满意。通过这些工作,对协助政
府贯彻各项政策,密切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同时对领导机关
了解下情、改进工作等方面,均起了良好作用。
于 1952 年 8 月间根据中国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开展各界
人士思想改造的学习运动的决定”的精神,为加强我市各界人士
的学习工作,经与各界代表人士进行协商,并征得省协商委员会
的同意,组织成立了市协商委员会学习委员会。从此,即以组织
和推动各界人士学习作为本会经常重要的任务之一。经过各种
政治运动的教育,各界人士的思想认识有了提高,因此要求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