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0 - 张家口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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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  事  寻  踪




                                    第二,建房费。知识青年建房补助费以人口计算,每人 200
                                元,拨款直接交大队,由大队统一兴建,供下乡知青使用。
                                    第三,生活费。对 1973 年以前下乡插队和从城镇回农村志愿
                                落户的知识青年,生活不能自给的,每人平均补助 100 元;对于
                                1973 年下乡的知青,生活补助为每人 200 元,主要用于购买吃穿
                                用等生活必需品。这 200 元分三年拨付,第一年拨 130 元,主要
                                解决下乡知青吃国家供应粮期间的生活费。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因知识青年下放的当年,农村生产队的口粮已安排完毕,知识青
                                年的口粮需从当地粮库购买,直到当年 9 月底接上新粮为止。购
                                供应粮的开支标准为每月每人 1l 元。当年购粮结余款,留到次年
                                支付个人新分生产队口粮款或购置当年供应的棉花、布匹和煤炭
                                等项开支。第二、第三年共拨 70 元,由县掌握再分年拨给公社,
                                落实到人。
                                    第四,农具、家具补助。知青购置农具、家具补助标准:每
                                人为 50 元,由生产大队掌握,给下乡知青购买必需的生产工具和
                                家庭用具。
                                    第五,学习资料费。学习资料费每人补助 15 元。县留 7 元,
                                用于给知青印刷和购付学习材料;拨给知青所在公社 8 元,给知
                                青订阅报刊杂志。
                                    第六,医疗补助费。每个知青医疗补助费 15 元,也是县留 7
                                元,公社掌握 8 元,包干使用,供知青参加合作医疗使用。
                                    第七,口粮安排。知青口粮由生产队安排,其标准略高于当
                                地水平。每人一般掌握每月贸易粮 45 斤。达不到的由国家统销粮
                                给予补助。余粮队超过 45 斤的不再下降。无故滞留城市的可吃基
                                本口粮,每月 36 斤。
                                    第八,享受自留地。知青自留地与社员同等。由生产队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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