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4 - 张家口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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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备战之急务,而不可缓者,然以往革命诸战役,为革命而死
者无抚恤,残废者无安置,受伤者无嘉奖,有功者无记存,以
致伤亡残废者,其父母流为饿莩,其妻室或竟流离,其子女则
出卖于人市,过去种种事实俱在,军心民心之失,多由于此,
实有首先顾虑之必要。各官兵虽遇有外侮当前,亦不免后顾之
忧,以为此时欲激动军心,以坚其信,而鼓其勇,则应首先对
于十五年来之阵亡者,国建国祠,乡建乡祠,以昭其忠。其父
母妻室子女应有抚恤,以安其遗族。残废者应有残废优待,及
工厂之设备以全其生活。凡此皆应专设机关,派妥员办理,指
定专款,限三个月内办有极大之成效,不效则处办事人以惩罚,
此实为打倒帝国主义而备战中极大之事,而不容坐视者。
二、过去一切把持操纵攀援请托之辈,皆窃居高位,其真
正革命有功人员,或则被摈而投置闲散,或则退职而无以为生,
应迅速查明起用,俾得为国效力。
三、恢复党的民主制,整顿党的纪律,而后党员精良,行
动一致,不致为私人之御用品,方能发生党的效用。
四、首都似应迁于适当地点,以免帝国主义炮舰之威胁。
五、恢复民众运动,保障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之自由,
恢复各种民众组织,加以军事训练。
六、厉行减缩政策,裁并骈枝机关。
七、实行财政公开,应用预算决算制度,以重公帑而防滥
用。
八、严订官吏渎职贪污之惩罚条例,以清吏治。
九、拟定生产计划,以合全国人民之必要消费为原则,国
营对外贸易,奢侈品由国家专卖,并加以购买之限制。
十、严订累进之所得税,及遗产税。
十一、规定公务人员之最高薪,及农工之最低薪。
十二、制定社会保险法,专设机关,以实际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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