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机关的党务、纪检工作;
2.负责机关效能建设的具体组织工作;
3.负责机关日常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组织机关岗位目标的制订、考核、奖惩工作;
5.负责办理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任免、工资补贴调整、奖惩、定级、调动、培训、退休等工作;
6.负责撰写市政协“组织史”资料工作;
7.负责公务员、党员、工资的年终统计工作;
8.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