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精神,制定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本委委员开展工作,并向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2.围绕全市文化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开展调研视察、民主监督,提出意见、建议或提案,反映社情民意。
3.组织开展文史资料的征集、整理,并负责文史刊物的编辑、出版、交流工作。
4.负责全体委员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的计划制定和实施工作。
5.广泛密切联系本委委员和相关界别的委员、人士,听取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6.承担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7.完成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